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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桥梁健康监测招标ELJC-1标段(HBSJ-202504GL-030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4-27 浏览次数:11


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桥梁健康监测招标ELJC-1标段(HBSJ-202504GL-03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4GL-030001001
1.招标条件
    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交通〔2010〕1479号)批准建设,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1〕2号)批复了初步设计,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恩施至来风高速公路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复了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桥梁健康监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
建设规模:石板溪、天桥河大桥位于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桥梁于2011年8月22日开工建设,2014年1月26日建成通车。石板溪大桥主桥为(65+2×120+65)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刚构箱梁桥,天桥河大桥主桥为(65+120+65)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刚构箱梁桥。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石板溪、天桥河大桥健康监测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的设计、软件开发使用和升级(如需要)、硬件采购、安装集成、设备调试、试运行、培训、工程移交及运维服务期内的软件免费升级服务等全部工作。同时,建立大桥长期健康监测系统,将既有监测设备延用至后续长期监测系统,并接入湖北交投桥群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LJC-1标段
计划工期:9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
合同估算价:324.07万元
  2.3其他:健康监测服务期为912日历天,其中:(1)健康监测总体方案设计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2)健康监测安装集成、设备调试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3)健康监测试运行3个月;(4)健康监测运维服务期(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饶玉龙
电话:
0718-8246333
电话:
027-8330892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4月27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ELJC-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ELJC-1

近5年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20m的连续梁桥或连续刚构桥的健康监测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交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其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其他项目业绩: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应同时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其在所提供的业绩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须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

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LJC-1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

(2)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20m的连续梁桥或连续刚构桥健康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

(2)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20m的连续梁桥或连续刚构桥健康监测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交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其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情况,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其他项目业绩: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书;(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ELJC-1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7

资格评审内容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8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10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20m的连续梁桥或连续刚构桥的健康监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交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其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其他项目业绩: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应同时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其在所提供的业绩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须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1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20m的连续梁桥或连续刚构桥健康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20m的连续梁桥或连续刚构桥健康监测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交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其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载明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情况,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其他项目业绩: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书;(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13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响应性评审内容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5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6

质量标准

投标函附录未填写质量标准,或填写的质量标准低于“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17

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18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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