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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25-4-24 浏览次数:12

【项目概况】

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XGCCG-2025-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5-00270

3、项目名称: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项目(第一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7.3(万元)

6、最高限价:87.3(万元)

7、采购需求:

马峪河、西大口(东大口)、喻家林、堤岗(潘家场)、新场(南宫)等5道(8处)渡口提档升级, 码头、道路、标志牌、候船室(亭)、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环境整治及绿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标的属于: 建筑业。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无评标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五大员:施工员(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质量员(持有市政工程质 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资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对人员要求的认定均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②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25 年 1 月至 3 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如实填 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 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 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2.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3.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 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104621327@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4.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金松大道西段17号

联系方式:15571636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白龙路166号

联系方式:1354566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婧

电   话:135456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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