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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鹤公路自驾游线路概念规划服务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4-24 浏览次数:14

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依据《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就恩鹤公路自驾游线路概念规划服务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ESZX-CS-2025-015

1.2项目名称:恩鹤公路自驾游线路概念规划服务单位项目

1.3项目简介

恩鹤公路是连接恩施市与鹤峰县的重要交通干线,途经 S233、G351,终至鹤峰县屏山区域,全长约175公里。作为区域核心通道,该公路串联起恩施市、宣恩县、鹤峰县三地,不仅承担着交通主动脉功能,沿线覆盖自然景观、民俗文化与特色产业资源等多类旅游资源,兼具交通功能与旅游开发潜力,成为推动“公路+旅游”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

2.2项目建设目标

1.背景分析

在上位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指导下,明确设计范围的项目概况、详细分析沿线相关规划、业态分布情况、优势文旅资源情况和已有工作基础,对恩鹤公路沿线的优化提升建立全面的认知。

2.问题剖析

结合调研访谈和实地踏勘,明确研究恩鹤公路当前在自驾游游览过程中交通、形象风貌、配套、业态布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问题提出针对的解决思路和策略。

3.目标定位和功能策划

项目范围以恩施市硒博汇为起点,沿恩鹤公路延伸至鹤峰县屏山区域,串联恩施市、宣恩县、鹤峰县核心文旅资源,致力于打造集交通主动脉、风景展示轴、产业发展带于一体的国家级自驾游标杆线路。

4.概念方案

(1)旅游业态设计布局:突出体验升级,围绕硒康养、山地运动、非遗研学等特色,开发挂壁公路驾驶体验、中医药基地观光、高山露营、特色民宿、特色餐饮、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深度旅游体验业态。

(2)基础配套设施布局。包括但不限于沿线观景平台、特色服务区、道路标识系统、驿站、补给站、紧急救援点、停车场、充电桩、交通信息的智能化等。

(3)形象系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线路主题命名、文创产品设计、路书制作、旅游标识系统等。

二、采购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分为两个阶段:

2.1第一阶段:以商务和技术评分方式评选出合格且优质的服务单位。

第一阶段磋商供应商无须报价,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服务方案、资格条件、商务及技术资料。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资料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评选出合格供应商入围第二阶段采购。

2.2第二阶段:报价及方案评选。

入围第二阶段的合格供应商须编制详细的概念规划方案,并提交项目报价。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和概念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分法将得分高低排序评选出前三名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一的为本次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其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购买概念规划设计知识产权:采购人将向本阶段综合评审得分第二名的供应商支付 15万元、向综合评审得分第三名支付10万元购买其概念规划设计知识产权,款项支付后采购人有权使用其概念规划全部内容。最终成交供应商可充分吸收第二、第三名供应商概念规划方案的创新亮点,开展方案整合优化工作,形成最终概念规划成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或风景园林(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4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60万元的旅游廊道、旅游绿道、旅游风光带、旅游风景区、旅游生态走廊、景区概念规划等类似项目业绩。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三种失信行为:<1>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近年来,供应商未发生因串标、围标等行为而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5)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6)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服务要求

4.1服务期限:入围第二阶段采购的合格供应商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概念规划方案的成果提交,最终成交供应商须在第二阶段采购后15日历天提交最终优化概念设计方案,服务期限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4.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验收方式:概念规划须符合磋商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招标人的成果验收。

4.4成果要求:

(1)概念规划设计成果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量度单位按公制标准。

(2)成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路线设计总平面、功能分区布局、空间形态演示等;

(3)概念规划成果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采购限价:

65.62万元(含税,入围第二阶段的合格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采购资格)。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第一阶段的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中午11:30,下午14:30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10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 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鄂建文[2023]3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08:40时。

7.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09:00时。

7.3递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09开标室。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州国投集团招标采购版块及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楼7楼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电话:0718-8110660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楼7楼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18-845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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