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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东高速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荆东高速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JDGSYH-01标段养护施工(HBSJ-202504GL-024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4-23 浏览次数:13

荆东高速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荆东高速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JDGSYH-01标段养护施工(HBSJ-202504GL-02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4GL-024001001
1.招标条件
    荆东高速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荆东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养护工作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荆东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建设规模:2025年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包括沥青混凝土铣刨、挖除基层、沥青混合料面层、路面裂缝处理、路面附属工程、标线、混凝土缺陷处理、桥梁支座更换、桥梁整体顶升、支座垫石修复、桥梁附属工程等工程。
其他:湖北荆东高速公路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境内,起于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南岸收费站,经马市、黄金口、夹竹园、狮子口,止于东岳庙,与207国道相连,高速公路主线长58.403公里,建有特大桥7座,大桥4座。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车速100公里每小时,路基、桥梁宽度26米。全线共2个收费站(荆州南收费站、公安收费站),1对服务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桥梁支座更换及病害处治工程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荆东高速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JDGSYH-01标段养护施工。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25
合同估算价:2079.94万元
  2.3其他:最终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如有)或招标人实际开工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荆东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34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B座508室
邮编:
4340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张旭东、王帆、严晓晓
电话:
0716-5221886
电话:
027-86602235-81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4月23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每年营业额均不低于1亿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3、近三个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有二年盈利。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新建、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近5年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注:1、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图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2、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5、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8、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也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或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或养护工程施工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初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安全工作3年,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经历,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最低要求。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投标人应附主要人员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近5年”是指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上表“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上表“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之后。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第一信封

形式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下同)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第一信封

响应性评审标准


7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质量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的规定

9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第一信封

资格评审标准


10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1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2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4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a)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b)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15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新建、改建或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者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或者近5年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图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2)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不是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

4、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5、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不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

16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每年营业额均不低于1亿元。近三个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有二年盈利。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17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或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8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或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或养护工程施工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初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安全工作3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经历,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最低要求。

(2)主要人员职称符合以下任一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投标人应附主要人员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近5年”是指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上表“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上表“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的个人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19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a)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b)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

(d)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e)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第二信封

形式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二信封

响应性评审标准


4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2)工程一切险或第三方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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