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枣阳市金通小区东院等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襄樊市  更新时间:2025-4-22 浏览次数:14

枣阳市金通小区东院等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04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金通小区东院等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恒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该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金通小区东院、路灯工区家属院、电力小区、农商行广场生活区、农商行开发区支行生活区、人和花苑、农商行八里生活区等7个城镇老旧小区。
建设规模:拟对7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破损混凝土路面修复、路面沥青混凝土摊铺、雨污水管网改造、围墙及墙面粉刷、安装太阳能路灯及监控、施划道路标线等基础设施改造。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拟对7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为1308.2507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9
合同估算价:13082507.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证明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5.项目经理: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自递交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第①-⑦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 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及拟投入人员信息登记。(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本项目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下载处附件信息里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模版,投标单位必须提供!!。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王海龙
    电话:15172555995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荣恒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朝阳东路 56 号
    联系人:王少伟
    电话:19871241014
    电子邮件:785231191@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75 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2025年04月22日
备注: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