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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人行道护栏采购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4-22 浏览次数:13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人行道护栏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人行道护栏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人行道护栏;

1.2 采购人/采购代理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十堰市中央商务区项目具体范围为浙江路—仁威路—林荫大道—幸福路—保留山体山脊线围合区域,面积4.04平方公里(约6061亩)。本项目作为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示范性项目,西侧临近十堰市老城区,东侧紧邻十堰市空铁商贸服务区、东部产城融合区,是城市东西向发展主轴上的重要节点,区位交通优越、配套资源丰富、景观环境优良,是十堰东进引擎、桥头堡和城市未来发展的新空间。

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主要包含施工内容为道路、隧道及排水工程,主要包含路基土石方、特殊路基处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水稳基层及底基层、人行道及路缘石、现状路面破除、雨污水工程、隧道工程等施工;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为1091400.00元。除总最高限价外,供应商各规格单项材料所报单价均不得超过报价表最高所限单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报价表)。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人行道护栏;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 交货期: 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

2.4 交货地点: 十堰商务区项目所在地;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需严格按照图纸的规格型号进行生产,并符合国标标准,弧形部位需按照设计图纸定制(详见附件线型图),焊接部位打磨补漆,补漆与原厂需一致,非标准节需增加立柱,结算单价包含运费、安装费、二次转运费、混凝土、预埋件及所有辅材费用,损耗部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安装时供应商应现场放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þ无

3.1.3财务要求:

þ无

3.1.4业绩要求:

þ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采购代理人: 湖北市政建设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经开区东风大道38号

联 系 人: 王勤

电    话: 15171629024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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