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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5-4-21 浏览次数:14 |
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项目 暖通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主体工程 EPC 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202190 平方米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 1399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119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1000 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安置区。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35316230.72元,含 9 %增值税专票;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标段成交 1 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计划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并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总进度、月进度、周进度等工期计划及节点目标任务; 2.3建设地点: 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安置区 ; 2.4质量要求: 创优目标为“鲁班奖”,工程施工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业主单位有关质量管理及检测标准要求;施工过程验收挂牌验收,需确保一次性通过;投标人需充分了解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定标准,确保本专业工程施工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质量评定要求;执行湖北工建集团相关质量管理奖罚标准;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2.6工抵房要求(工抵房基准占比): 工抵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0% 。 2.7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进行投标时需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参与投标表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暖通工程专业分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任意金额发票)。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三年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专业,其他专业技术职称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三年及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的经验(三年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人员各1人,安全管理人员3人,施工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8、联系方式 地 址: 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项目部 联 系 人: 黄鹏 电 话: 1507239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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