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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新市镇洛河北村道路硬化及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襄樊市 更新时间:2025-4-18 浏览次数:14 |
枣阳市新市镇洛河北村道路硬化及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位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HY-2025001 2、项目名称:枣阳市新市镇洛河北村道路硬化及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RMB620776.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入职未满三个月提供从入职之日起至2025年3月)社保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职称证(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及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入职未满三个月提供从入职之日起至2025年3月)社保证明,其中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信用中国网需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浕水巷6号)。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以下资格和履约能力等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格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验证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枣阳市人民路43-6号(育才宾馆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人民路43-6号(育才宾馆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枣阳市新市镇洛河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书记电话:13476332286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工 电话:15271018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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