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安陆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陆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总额535万元。一是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289万元,二是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246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 1.水稻的服务环节为工厂化育秧、机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烘干。 2.小麦的服务环节为深耕深松和机械播种。 四、报名对象 本项目的报名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龙头企业。 五、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登记注册两年以上,从事社会化服务工作两年以上的服务能力强,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龙头企业。 (2)服务组织必须列入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4)必须具备《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19〕19号)文件要求的“六有”社会化服务标准。 (5)对小农户的服务价格要比市场价优惠30%以上。 (6)以下情形可适当加分: 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带动村集体、农民增收的经营主体参加遴选可适当加分; ②服务于“统种共富”种植模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参加遴选可适当加分。 2.专项条件 参与报名的服务主体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拥有专项条件。 (1)工厂化育秧环节。必须拥有1条及以上的育秧生产线,育秧场地1-5处,且每处面积不低于1.5亩。 (2)机械化插秧环节。拥有2台以上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并注册登记且年度检审验合格;农机驾驶员3人以上,且年度检审验合格;动力机械及配套机具安装了北斗系统,且能够正常监测作业状态。 (3)病虫害统防统治环节。拥有2台以上无人植保机,3人以上无人机操作证;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无人机安装了北斗监测系统,且与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北斗监测系统联网。 (4)水稻烘干环节。有成套的烘干机械,且安装了北斗系统。 (5)小麦深耕深松、机械化播种环节。拥有两台及以上深耕深松动力机械及配套的深耕深松机具、播种机具,并注册登记且年度检审验合格;农机驾驶员2人以上,且年度检审验合格;动力机械及配套机具安装了北斗系统,且能够正常监测作业状态。 (6)所有的无人植保机和农业机械必须提供正式发票、购机补贴证明、本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付款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负面清单 (1)列入“空壳社”的合作社,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户,税务部门列入非正常户的经营主体。 (2)有不良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失信主体,或主体的主要负责人为失信人员。 (3)不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供销部门管理的市场主体。 (4)未按时报名或提供相关资料的服务主体。 (5)如有合作社联合社报名,则其组成成员不得参与报名;如果合作社联合社同其组成成员一起报名,一经发现,两者同时取消报名资格。 (6)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的服务主体。 六、主体数量确定原则 1.单环节服务主体不得少于3家。 2.同一主体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个环节(小麦深耕深松和机械化播种视同一个环节)。 3.参与报名的主体之间不能有直接的亲属关系,如父子、夫妻关系等。 4.同一主体在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系统申报的服务环节不能雷同。 5.同一主体申报的服务环节在农业部门内部不同的项目中,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七、遴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5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安陆市解放大道376号(蒿桥山)农业农村局211室。 八、申报资料内容 1.安陆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化服务承诺书; 4.拥有农业机械及服务能力的佐证资料; 5.征信证明; 6.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7.2023、2024年社会化服务的佐证资料; 8.主体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9.其他佐证资料; 10.显示遴选公告期内遴选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订本式装订,密封在档案袋内,封口处加盖完整公章。 九、其他补充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遴选项目信息公示均在安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lu.gov.cn/)上发布。 (二)采购人:安陆市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人:阮先全 13972666672 郭 婷 15607296520 安陆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安陆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申报表
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情况 |
名 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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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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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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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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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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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开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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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地址 |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组 |
开始经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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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 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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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 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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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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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市场主体类型 |
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其它经营主体□ |
申报类别及服务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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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承包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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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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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农业机械及服务能力的佐证资料 |
育秧生产线、场地 |
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及驾驶员 |
植保无人机、操作证及农药经营许可证 |
水稻烘干设备 |
深耕深松、机械播种机械及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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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被认定为示范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以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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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法人代表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报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将取消遴选资格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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