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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充电宝投放服务内控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4-18 浏览次数:13 |
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因满足患者及家属在我院就诊期间的移动设备充电需求,提升医院服务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内控询价采购充电宝投放服务,欢迎具备相关资质与实力的充电宝运营商参与我院充电宝投放项目。 一、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充电宝投放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投放区域:医院门诊区域、住院区域、各候诊区等患者及家属集中活动场所(具体以院方指定为准)。 2、合作模式:运营商负责提供充电宝设备及运营维护服务,医院向运营商收取管理费和电费。运营商需确保至少将充电宝运营收益的 70% 作为管理费和电费支付给医院。运营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分账账户和密码,以便于院方查询核准充电收益。 3、服务期限:3年(2025年5月1日起) 4、采购类型:第三方服务。 5、项目服务地点:利川市南环大道210号。 6、其他:服务运营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无条件服从院方管理。 7、竞价方式:满足院方要求同等条件下,缴纳管理费和电费比例高者优先。 三、报价运营商要求 1、报价运营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租赁相关服务;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提供充电宝设备在竞价期间有效的《产品责任险》和合作期间《产品责任险保单》续保的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运营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采用联合体竞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双方上述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运营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四、设备及服务要求 1、安全性能要求: 充电宝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相关安全认证,如 3C 认证等,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等多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充电设备外壳应采用防火、阻燃、绝缘性能良好的材料制作,防止漏电、起火等风险。 定期对充电宝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并向医院提供检测报告。 2、技术参数要求: 充电宝容量不低于8800 毫安时,能为常见智能手机提供至少2 次完整充电,最大充电功率不低于22.5W,确保快速充电。 充电接口应兼容市面上主流手机品牌及型号,包括但不限于苹果、华为、小米、OPPO、VIVO 等,支持多种充电协议,如 PD、QC 等;需同时具备独立的 Lightning 接口、Type-c 接口、micro USB 接口,具备外接充电功能。 充电宝设备应具备联网功能并由运营商自行承担网络通讯费用,支持远程监控设备状态、电量情况、使用数据等,方便运营商及时维护与管理。 机柜有不同规格尺寸以满足医院不同区域需求(基本上以桌面、吧台面放置的小型机柜为主),充电柜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散热设计,确保设备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不会因过热而影响性能或产生安全隐患。 费用收缴与支付上,实现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可通过 “微信” 或 “支付宝” 等手机 APP 实现支付功能,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主流充电宝收费标准。 3、安全生产责任条款: 投放方自行承担设备日常维护、保障设备接入电线线路安全、定期清洁消毒充电宝设备、保证服务及产品的安全性能等。 投放方对充电宝设备在医院投放及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若因充电宝设备质量问题、运营维护不当等任何与投放方相关的原因,导致医院内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触电、设备爆炸、频繁引起配电跳闸等,投放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对医院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补偿责任。 投放方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同时,需将应急预案提交医院备案,并接受医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五、询价采购时限 1、本项目为内控询价采购,采购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2、报价运营商如需现场踏勘,应在采购时限内持资质证明文件及授权书到后勤保卫科登记后,按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关于医药代表管理制度开展实地踏勘工作,未经登记报备不予接待。采购人不主动组织踏勘活动,如踏勘家数较多,则统一在4月21日上午进行现场踏勘。 3、询价结束时限后,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缴纳管理费和电费比例高者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六、递交(报价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8:30 ~ 9: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后勤保卫科。 3、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运营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1.报价承诺书(指缴纳管理费和电费比例);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范围(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佐证材料; 3.4.报价运营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提供充电宝设备在竞价期间有效的《产品责任险》和合作期间《产品责任险保单》续保的承诺函; 3.6.针对本项目的投放的充电宝产品技术资料; 3.7.满足本采购公告“四、设备及服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4、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享有监督权力,若服务或设备未达到院方要求或因其他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则院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服务合同。 5、报价文件应密封,在密封条处加盖运营商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内控采购公告在“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官网”(http://www.lczy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地 址:利川市南环大道210号 联系科室:后勤保卫科 电 话:0718-7266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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