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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东镇竹瓦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25-4-18 浏览次数:13 |
【项目概况】 赤东镇竹瓦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配套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G-[2025]-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0426 3、项目名称:赤东镇竹瓦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90(万元) 7、采购需求: 赤东镇竹瓦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管部门: 名 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电 话:0713-7225067 邮 箱 332456734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赤东镇竹瓦卫生院 地 址:蕲春县赤东镇竹瓦街 联系方式:13508650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荣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天禧公寓1208室 联系方式:0713-8977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13-897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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