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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八路二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红莲大道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4-17 浏览次数:13 |
高新八路二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红莲大道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告 本项目高新八路二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红莲大道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鄂州通世达沥青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高新八路二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对G316~梁子湖区界段进行品质提升及改扩建,该项工程即为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鄂州段)。路线全长约1.20km,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等工程。红莲大道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实施全长3.64km该项工程即为S257葛店南站葛店至樊家庄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等工程。本项目估算含税金额为1305568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二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的的选择:采购人根据经评审通过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与其进行约谈,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约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愿意按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采购人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工 ; 2.4交货地点: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高新八路或项目部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要求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沥青混合料交货检验结果(行规及业内标准);符合《城镇道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及验收规程》(DB42/T 344-2013)。抗车辙剂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抗车辙剂的使用剂量为沥青混合料的0.4%,即每吨沥青混合料中掺4Kg。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或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设备清单等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数量20000吨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8、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站匠心城·三阳中心F14楼 联 系 人:刘佳星 电 话:1327707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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