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2、G316郧阳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G242、G316郧阳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HBYY-202503GL-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503G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2、G316郧阳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以十交发【2024】54号、郧交发【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阳区鲍峡镇、胡家营镇
建设规模:(1)G242郧阳境起点桩号K1667+200,止点桩号K1687+422,全长20.4公里;(2)G316郧阳境起点桩号K1832+300,止点桩号K1704+460,受灾路段合计3.36公里。对路面坍塌、挡墙损毁、护栏损坏等进行灾毁恢复重建,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3
合同估算价:18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德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城关镇城北路11号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波兰苑小区大门口西侧1栋1楼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潘庆莉
电话:
0719-7233966
电话:
1388680976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4月1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明。
注: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指:交工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完工(或交工)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按国家、湖北省联合惩戒的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落实意见,被禁止参与投标的;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死亡)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涉嫌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挂靠资质、出借资质、非法分包、转包、违规挂证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处理(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数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依法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社保证明。
项目总工
1人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交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公路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安全员
2人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拟派本项目相关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社保证明。
质检工程师
1人
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