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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汪营镇原焦化厂固体废物治理项目EPC利川市汪营镇原焦化厂固体废物治理项目EPC(ESLC-202407QT-004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7-16 浏览次数:25

利川市汪营镇原焦化厂固体废物治理项目EPC利川市汪营镇原焦化厂固体废物治理项目EPC(ESLC-202407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7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汪营镇原焦化厂固体废物治理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6-422802-04-05-9348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汪营镇沿江居委会
    建设规模:1)、开展湖北省利川市汪营镇沿江居委会原焦化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2)、开展土壤及固体废物清运及填埋治理,同时开展清挖区域的客土填埋、边坡治理、地面硬化等现场处置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利川市汪营镇原焦化厂固体废物治理项目EPC,建设规模:1)、开展湖北省利川市汪营镇沿江居委会原焦化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2)、开展土壤及固体废物清运及填埋治理,同时开展清挖区域的客土填埋、边坡治理、地面硬化等现场处置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经相关部门审批确定的设计文件为准。工程暂定投资额为500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心或第三方机构评审为准)。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根据招标人需求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30
  合同估算价:5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土壤修复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满足);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满足);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员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往前推36个月)平均利润大于0元的财务评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往前推36个月)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土壤详查类项目、环境保护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类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未验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 2)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或环保专业或资源环境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身份证、职称证)。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地质/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身份证、职称证)。 3.1.5信誉要求: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3377969347
  备注:
  招标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东段(福仁佳苑四楼)
  招标人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972469020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1号楼1层
  代理邮编:445400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3377969347
  代理电子邮箱:2955907196@qq.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7月16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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