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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EPC项目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EPC项目(HBQC-202406FJ-013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6-27 浏览次数:18

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EPC项目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EPC项目(HBQC-202406FJ-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406FJ-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2024】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锐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9368.51平方米,主要建设高层住宅建筑,配套用房,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活服务设施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高层住宅建筑,配套用房,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活服务设施等,详见项目批文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幼儿园建设除外)
标段划分:一个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45192.30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7、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 2021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出现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锐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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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713-7609846
电话:
1340994824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8457227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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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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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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