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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6-26 浏览次数:13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4】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宜昌益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宜昌市点军区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智能网联路侧建设、云端软件平台(包括智能网联云控平台、运营管理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车端显示APP以及平台所需的支撑服务)、自动驾驶车辆以及其他部分。总投资约4016.83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售后质保等实行全过程服务。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项目范围内道路网联化改造设计(通过加装感知设备、网联设备、计算设备等功能设备使道路具备智能网联功能)、软件平台设计(包括并不限于智能网联云控平台、运营管理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车端显示APP以及平台所需的支撑服务)、自动驾驶车辆方案设计以及其他内容(包括监控中心、施工、部署资源等)方案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相关手续、运行、现场服务及验收过程的配合、运行过程中的维护调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智能网联路侧建设、云端软件平台(包括智能网联云控平台、运营管理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车端显示APP以及平台所需的支撑服务)、自动驾驶车辆以及其他部分。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设计及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

2.3项目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2.4履约期限:合同签署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验收合格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且自招标人整体全部验收合格并调试运行正常之日起提供两年售后质保服务,对本项目的设计、造价、安装、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

2.5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确保通过行业部门验收;(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3.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任意一方担任,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7.投标相关事宜: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6月26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益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63号

联 系 人:柳鹏

联系电话:139977112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日    期: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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