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监理服务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TCZX-202405QT-020001002)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TCZX-202405QT-020001002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3】98号、隽发改审批【2023】99号、隽发改审批【2023】100号、隽发改审批【2023】101号、隽发改审批【2023】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塘湖镇、沙堆镇、大坪乡、石南镇、马港镇、四庄乡、关刀镇、隽水镇、北港镇、麦市镇、五里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2023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塘湖镇、沙堆镇、大坪乡、石南镇、马港镇、四庄乡、关刀镇、隽水镇、北港镇、麦市镇、五里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如甲方原因工期延长,则服务期相应延长。 建筑安装工程费:35000.0 万元。 |
2.3其他:本工程设置 1 级监理机构(总监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招标公告3.5款条件并提供声明函。投标企业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提供虚假证明或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移交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6.投标相关事宜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
|
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通城县交 通运输局 |
代理机构: |
湖北通成 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 公司 |
地址: |
通城县银 山大道 |
地址: |
通城县银 山大道2 38号 |
邮编: |
437400 |
邮编: |
437400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人: |
段女士 |
电话: |
13886503478 |
电话: |
13971821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
2024年06月25日 |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
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含营业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5)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被列入“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重点监管对象。
(8)同时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3.6的要求。
注:投标人信誉需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承诺及声明函,投标企业未提供承诺及声明函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
1 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5人
|
从事公路与桥梁工程监理工作 3 年以上,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监理员
|
10人
|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获得岗位证书。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