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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大物业管理用房工程监理第二次询价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6-24 浏览次数:15 |
兴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对兴山县大物业管理用房工程监理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山县大物业管理用房工程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一栋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512㎡,包含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 3、采购需求:采购兴山县大物业管理用房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询价 5、控制价:人民币252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本项目施工周期1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为主管部门受监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监理人员必须满足办理施工许可程序的相关要求;(如同一人员监理项目数量限制等) (5)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询价响应文件时,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询价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上午08:30至2024年06月27日下午18:00止。 2、获取地点:兴山县高阳大道龙珠广场兴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在兴山县高阳大道龙珠广场兴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兴山县高阳大道龙珠广场兴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开标及评标 1、本项目的开标及评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进行。 2、由兴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组织询价小组按照总价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最终中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公告于2024年6月24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bxsx.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方式:18986769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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