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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XAZX-202406FJ-006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24-6-6 浏览次数:12

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XAZX-202406FJ-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406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区域内
建设规模:(一)改扩建咸安客运中心为咸安客运物流枢纽站,总用地面积22亩,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986.04㎡,改造面积3940.85㎡。(二)新建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 7 个;1.马桥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 1072.68㎡新建综合楼842.5㎡、冻库50㎡、配电房 24㎡、安检站90.28 ㎡、洗车间48.8㎡、门房 17.1㎡。2.大幕乡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230.18 ㎡。 新建综合楼1000㎡、冻库 50㎡、配电房24 ㎡、安检站90.28㎡、洗车间 48.8㎡、门房 17.1㎡。3.桂花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483.56 ㎡。新建综合楼433.56 ㎡、冻库 50㎡。4.向阳湖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9亩,总建筑面积498㎡,新建客运服务中心448㎡、冻库50㎡。5.高桥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4.5亩, 总建筑面积400㎡。新建综合楼 350㎡、冻库50㎡。6.贺胜桥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4.2亩,总建筑面积483.56 ㎡新建综合楼 443.56㎡、冻库50㎡。7.官埠桥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23.14亩,总建筑面积498㎡新建综合楼 448㎡、冻库 50㎡。(三)改建物流客运站 2 个 1.改建原横沟桥客运站为横沟桥镇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改造内道路及停车场、站前广场共 2000㎡。2.按三级客运站标准改建原客运站为汀泗桥综合物流 运输服务站,改造综合楼 600㎡,停车场 2800㎡ 。(四)改建原物流服务站为物流综合服务点,总改造面积2000㎡。(五)改建农贸产品冷链物流服务站,总用地面积4191.45㎡,总建筑面积86㎡。其中新建农贸市场交易厅493㎡、门面楼 200㎡、冻库120㎡、公厕48㎡ 。(六)升级改造村级综合寄递服务网点125个,建筑面积约50㎡/个。(七)数智化设备:新建物流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可动态监测的智慧公交调度系统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安装动态视频监控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设备等。(八)购置安装相关设备, 同时配套建设候车亭、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12587.5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 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香城
交通运输
服务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楚风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咸安
区汽车客
运中心二

地址:
武汉市洪
山区和平
街道仁和
路和平汽
车工业园
D座20
2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人:
严汉玲 谢宇轩
电话:
0715- 8323063
电话:
134761758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6月06日
附录: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 体 成 员 无 需 提 供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及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 或 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 题;5.在 “国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 业 名 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7.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信用信息平台” (www.hbcxpt.cn) 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9 . 不存在法律 法 规 或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注:投标人对自身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贿犯罪等失信情况实行承诺制,不再单独提交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 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

/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设计负责人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结构师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1人

/

施工负责人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1人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

/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 记分制 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 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 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 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 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 应按规定下载 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 并可在 “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 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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