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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6-6 浏览次数:17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溪发改审批[2023]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荣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丰溪镇。 建设规模:(1)矿井封堵工程:对5个未封堵矿井进行规范封堵;(2)酸性废水治理工程:废水处理量600m³/d,其中连续碱生产系统612.6㎡,人工湿地1611.6㎡,氧化塘664.1㎡;(3)废渣治理工程:堆场整形面积30247㎡,渣场防渗30247㎡,护坡建设13573㎡,马道平台建设820m,挡渣墙建设789m,排水沟建设3348m,生态绿化30247㎡。。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完成该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7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07-01。 合同估算价:2899万元。 2.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参与承担过1项(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中标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附含网址的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即可);5、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3月—5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资料;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多于三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3)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单独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荣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竹溪县西关街B区2号楼 地址:竹溪县烧田大道锦绣家园 邮编:442300 邮编:4423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赵丽坤 电话:0719- 2726123 电话:0719-272818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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