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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葛洲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5-31 浏览次数:14

【项目概况】

办案区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CY-202405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7000

3、项目名称:办案区改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3.12(万元)

6、最高限价:113.12(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办案区进行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及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

3、方式:

现场获取。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葛洲坝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1770717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联系方式:15072530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颖

电   话:1507253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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