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枣阳市康苑花园等47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5-27 浏览次数:17

枣阳市康苑花园等47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405SZ-0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康苑花园等47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城区(康苑花园等47个小区)
建设规模:康苑花园等47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更换表箱、燃气表、立管、报警器、自闭阀、橡胶软管、三通、调压箱、庭院管网、出地管。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停气、置换、验收、通气等服务保障)、移交以及后续的运营保修等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际合同结算价款以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再乘以中标下浮系数(投标报价÷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确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杜波
    电话:13972087547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185号幸福天地6号楼7楼
    联系人:管工
    电话:13647100281
    电子邮件:642091240@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东环路农商行综合楼五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0710-6328222
    电子邮件:
2024年05月27日
附录:
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1.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1.3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1.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1.6 人员要求:

1.6.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1.6.2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1.6.3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6.4 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6.5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1.7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同时提供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和人员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备注: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