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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郧阳区茶店镇卫校片区(原卫校南路及和平路)防洪排污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4-5-25 浏览次数:12

【项目概况】

郧阳区茶店镇卫校片区(原卫校南路及和平路)防洪排污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Y-202405SZ-006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4-00399

3、项目名称:郧阳区茶店镇卫校片区(原卫校南路及和平路)防洪排污工程(EPC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522.37(万元)

6、最高限价:7576.4(万元)

7、采购需求:

郧阳区茶店镇卫校片区(原卫校南路及和平路)防洪排污工程位于郧阳区茶店镇境内,项目共分为防洪及排污两个部分,主要包括沟槽开挖、雨水箱涵、污水工程等。
防洪工程起点为海德公园现状排水箱涵,终点至沧浪大道桥下,总长度3129 米;污水工程包含两段,第一段起点为海德公园污水系统,终点至沧浪大道主污水管,第二段起点接蔡家岭方向污水管网,终点至第一段主管网,总长度为 3313 米。完成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8、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以公开招标方式获得的工程投资规模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 、人员要求: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3、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5月25日00:00时至2024年5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47732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皓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浙江路和昌国际城C6栋

联系方式:15071592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电   话:150715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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