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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红塔镇南潭村、沙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房县红塔镇南潭村、沙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HBFX-202405SZ-005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4-5-24 浏览次数:13


房县红塔镇南潭村、沙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房县红塔镇南潭村、沙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HBFX-202405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405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红塔镇南潭村、沙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县发改审批(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红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4.34%自筹资金:5.66%招标人为房县红塔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红塔镇南潭村、沙坪村。
建设规模:修建南潭村茶园产业步道及栏杆 750米,修建马王沟人车分离栈道及栏杆240米,水环境综合治理1400米,凉亭4座,修建沙坪村产业路1000米,排水沟2500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红塔镇南潭村、沙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扬尘防治、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
合同估算价:53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5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达 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包含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红塔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房县房陵西大道188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688号广济医院向南300米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100
联系人:
邵定勇
联系人:
杨汉林
电话:
13986876404
电话:
1558644448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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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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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5月2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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