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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新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5-21 浏览次数:16 |
保康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新建) 一、招标概况 保康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新建)于2024年4月26日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并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入实质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10家,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保康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襄阳经纬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南漳县惠民公路养护建设有限公司 升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1188833.37元 42179396.6元 40816348.03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履约期限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42051688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32321301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64003878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307 (鄂)JZ安许证字[2017]016676 (宁)JZ安许证字[2014]000888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曾敬亮 公路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13152347 鄂交安B(23)G02382 项目经理:呙航 公路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212117527 鄂建安B(2021)0021579 项目经理:叶明华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宁1642017202000304 宁交安B(22)G00304 项目总工:刘运帆 路桥/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襄人社发(2024)5号 项目总工:樊选成 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P0002015300007 项目总工:邓科 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 23649900zd37082140 施工员:姜鑫 岗位证:0422210100056000006 施工员:刘岚 岗位证:0421810194218012692 施工员:万杰 岗位证:0422210400094000008 施工员:段金玲 岗位证:0641810496418000117 质量员:孙丽 岗位证:0422110900056000046 质量员:王丽丽 岗位证:0422210900106000030 质量员:寇克磊 岗位证:0641610996416000046 材料员:柳树清 岗位证:0422111100056000074 材料员:陈珍 岗位证:0422211100094000054 材料员:徐妍妍 岗位证:0641811196418000096 资料员:李俊燚 岗位证:0422311400095000012 资料员:安小芳 岗位证:0422111400094000029 资料员:吴丽 岗位证:0641611496416000249 安全员:杨先伟 鄂交安C(23)G02378 安全员:王照杰 鄂建安C2(2023)0007162 安全员:郭铭楷 鄂建安C3(2021)0000121 安全员::冯帅 宁交安C(19)G00289 评标结果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通过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第一信封评审: 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人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人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二、第二信封评审: 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人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襄阳经纬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南漳县惠民公路养护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升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黄女士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朱女士 废标结果 投标人 被否决的依据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147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10-5812749 2.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传真):13972067322 3.行业主管部门: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117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传真):0710-5810651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 联系人:监管执法股 电话(传真):0710-5991893
备注: 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招标人:保康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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