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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城县小田并大田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TCZX-202405QT-018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5-14 浏览次数:14


2023年通城县小田并大田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TCZX-202405QT-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405QT-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通城县小田并大田建设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4】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通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通城县承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境内,铁柱港河流域,沙堆河流,菖蒲港河流相关村
建设规模:铁柱港河流域:大坪乡农林村500亩、沙口村1000亩、坪山村100亩、北港镇沉山村100亩;沙堆河流城四庄乡寺背村100亩;菖蒲港河流城关刀镇新建村1000亩。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地力提升工程、科技推广措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1.土地平整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5.农田输配电工程;6.科技推广措施;7.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4
合同估算价:670.00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67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660万元;设计费:10万元。 1、各投标人按照费率报价。备注:(下浮率限价) 2、建安工程费费率限价:按照通城县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评审为基数,下浮折扣系数为:100≤ % 。 3、设计费以通城县隽政办发【2018】21 号文计费,即按国家收费标准的≤50%计算服务费。注:下浮折扣系数高于费率限价,均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具有依法取得: ①设计单位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施工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方需满足) 。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上述要求)②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土地或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 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其中任1 年度) 由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投标人为成立不满一年的的新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本年度新成立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7)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提承诺函格式自拟), :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农
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通城县承
屹工程咨
询有限公

地址:
通城县上
阔村一组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锡山
路 27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400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0715-4322801
电话:
189346891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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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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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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