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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区露天垃圾场封场和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4-30 浏览次数:18 |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ECOM-2024-BDJC-0018/10 项目名称:一工区露天垃圾场封场和生态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工程地点: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厂区内 3.项目内容:一工区露天垃圾场封场和生态修复 4.项目背景: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工厂一工区露天垃圾场是工厂和石洞街道多年来丢弃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未经处理的废弃物填埋场地,目前已经填满近五千平方米的山沟,现在可供填埋的面积越来越小。露天垃圾场产生恶臭、孳生蚊蝇等环境卫生问题曾被周边群众投诉,也经常出现垃圾堆内部因产生大量沼气导致自燃的现象,存在引发山火的风险。因此,需对该露天垃圾场封场和生态修复。 5.采购规模:人民币295万元。 6.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质保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和转包,如有发现,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且投标人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8.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2项目管理人员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得擅自更换。注:一是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二是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该公司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 “承诺施工后须满足验收要求,且承诺能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机构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0.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公告发布及文件发售: 2.1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2 发售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3 发售地点:武汉市CBD楚世家崇章中心写字楼1702室。 2.4 发售方式:邮寄或线下领取或电子邮箱。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5 注册及购买标书流程:登陆(http://www.cec-ec.com.cn)-注册并审批通过后(新用户)-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输入CECOM开头的项目编号-填写购买信息-选择支付方式-提交-现场递交所需资料-领取招标文件;购买标书事宜联络人:陈女士(电话:18627764706);邮箱:chenling@ce-com.cn;支付方式为电汇和网上支付,以上两种支付方式均可以选择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标后在中电采购平台【发票管理】自行下载。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平台注册、购买标书、退还保证金及开具发票事宜联络人:陈女士(电话:18627764706)。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投标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江汉区CBD楚世家崇章中心写字楼1702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 注意事项: (1)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届时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4)若投标人需对本次招标文件询问,可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技术方面询问请以书面信函或邮件形式与代理机构人员联系); (5)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弃标函扫描件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6)本招标项目需要通知的有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通过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受邀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27-8810383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陈先生、危先生 电话: 18971623257、17354363292、19828925215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44171055868 联行号:1041000057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联系方式:周先生027-88103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CBD楚世家崇章中心写字楼1702室 联系方式:江先生 18971623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27-8810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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