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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城解放科技创业园(二期)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4-22 浏览次数:16

、招标条件:

  解放科技创业园,已在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6-420581-04-01-725988,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解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解放科技创业园(二期)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包括1栋车间(面积约6100平方米),1栋综合楼(面积约1200平方米),配电房、公厕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4组。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招标人确认。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第 1 款资质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传;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承担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数量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提供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0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失信信息。[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复印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概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宜都市陆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园林大道21号110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园林大道21号110室)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解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宜都市陆城城乡路229号

  联系人:邓士海

  联系电话:186717744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

  联系人:刘苏蓉

  联系电话:138726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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