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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区维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4-15 浏览次数:15

【项目概况】

办案区维修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0012024010000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0814

3、项目名称:办案区维修改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6.12(万元)

6、最高限价:156.12(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改造面积约800m2,主要是对原负一层办案工作区及办公大楼一楼局部各功能用房及设施进行拆除新建、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电气等装修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有效期内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所有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3、方式:

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92号

联系方式:1898680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2楼

联系方式:1350724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丽蓉

电   话:1350724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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