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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保康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新建)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襄樊市  更新时间:2024-4-11 浏览次数:16

【项目概况】

保康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新建)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KX-202404-FS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6-2024-00110

3、项目名称:保康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新建)监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4.6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4.6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保康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新建)”进行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监理服务,工程项目概况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工程)或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供应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桥梁专业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供应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专业1人,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供应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③监理员不少于1人,具有监理员培训证。④以上人员(总监、专监、监理员)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1/#/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襄阳市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1/#/index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1/#/inde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监督管理信息公示:监督管理部门:保康县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10-5815295,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凌云大厦12层。
2、发布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1/#/index)。
3、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除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在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完成,其他程序(下载领取采购文件、开标、解密、询标、磋商、最终报价、合同签订、质疑、评价、电子归档等)均在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1/#/index)线上操作,电子交易系统咨询电话4006398178。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落实监狱企业支持政策。(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4)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5)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等文件,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147号

联系方式:13908677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 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联系方式:13972067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397206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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