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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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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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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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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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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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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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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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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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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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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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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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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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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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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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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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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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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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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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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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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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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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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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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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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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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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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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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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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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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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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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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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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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 年承担过1个公路(或铁路或管道)等线形工程的地籍测量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表中“地籍测量”包括“地籍测绘”或“勘测定界"或“土地权属调查”。
7、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同下文)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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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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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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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土地管理或规划类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个公路(或铁路或管道)等线形工程地籍测量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近5年担任过1个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办理或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人,测绘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近5年担任过1个公路(或铁路或管道)等线形工程地籍测量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测绘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8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8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同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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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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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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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级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投标人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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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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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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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300万元。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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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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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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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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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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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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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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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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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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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报价也超过对应分项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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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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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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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或低于“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的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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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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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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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填报了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不符合或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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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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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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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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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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