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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事业部管理大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4-2 浏览次数:15


301事业部管理大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4FJ-0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01事业部管理大楼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420602-04-01-63391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扬子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岘山路930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133.7㎡,拟改造为集办公、会议、学术讨论、党员活动等功能为一体,高质量、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科研大楼。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301事业部管理大楼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及保修期内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10
合同估算价:96000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05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之内完成施工图纸并通过招标人确认,在图纸确认之后的90日历天内(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分阶段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直至完成各项工程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招标人试运行。(2)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9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无(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清河路58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0710-3219127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扬子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春园路8号
    联系人:吴工 易工
    电话:0710-3533068 1897224860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三楼
    联系人: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322488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4年04月02日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额(或工程费或投资额)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④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5)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③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⑤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类高级职称;②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 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④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4)拟派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5)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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