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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桥边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监理(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3-26 浏览次数:13 |
项目概况】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桥边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监理(第2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DJZ0785-202401-01F(2) 2、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桥边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监理(第2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监理服务费(含施工阶段监理费及保修阶段监理费)以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桥边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经国家审计审定后的结算价之和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后的基准价*80%(一定比例)后为监理费。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确定,最终结算合同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32.9万元整。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80%。 6、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奥体一路,项目总用地面积4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273平方米,配套室外警用训练场地42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建筑工程、装饰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讯、照明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2)采购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单项工程终验合格后1年。 8、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9、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10、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1、本项目(是/否)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3、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是 15、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代表(如有)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项目总监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的项目实施地点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范围内(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17时30分止。 2、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系方式:15672486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15872513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琴 电话:1587251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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