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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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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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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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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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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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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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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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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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以证明投标人上述相应证书为其有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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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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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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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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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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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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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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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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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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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绿化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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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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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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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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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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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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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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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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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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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质量要求:合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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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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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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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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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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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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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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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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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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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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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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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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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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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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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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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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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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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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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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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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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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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①近5年内承担过1条5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日常保洁或日常养护项目;②近5年内承担过1条5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工程养护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出具合同协议书和完(交)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且合同内容包含上述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即可。上述业绩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或签订该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养护里程以单条高速公路路段里程为准,同一个合同里含多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以路段里程最大的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针对同一周期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续签的合同不予重复计算。同时对于合同内容包含1个以上年度的养护工程,仅能按1个年度养护工程的里程计算。同一合同如果同时包含绿化和保洁的,该业绩可以分别予以认定。
5、业绩认定时间以完(交)工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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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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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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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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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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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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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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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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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条5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或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
2绿化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条5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建设施工或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养护施工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建设施工或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养护施工或日常养护工程施工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
4、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应提供项目经理、绿化工程师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个人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②个人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业绩需提供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个人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写。
(4)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绿化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的职称证等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绿化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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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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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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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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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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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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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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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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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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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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