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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3-22 浏览次数:23

1.招标条件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3 -420527-04-01-259139,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灯光照明、景观铺装、水景、景观构筑小品、景观水电、景观绿化等。

2.2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3工    期:18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综合类(具备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秭归县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⑥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2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控股集团综合楼

    联 系 人:尤子杰

联系电话:15571705529

招标代理: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708室

联 系 人:郑彩莉

联系电话:189725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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