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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4年安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3-20 浏览次数:19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4年安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3月20日 16: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4年安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304051466-24005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4年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2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4年安保服务,负责24小时值守,外来人员、货物出入询问、登记,监控室管理,车辆出入管理,停车场管理,楼内及外围定时巡逻等保安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签两年,满1年后,采购人将根据验收结果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和成交供应商继续合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本服务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2)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 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 (2)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请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hubeibidding.com/)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3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本服务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3)本项目预算金额:136万元/年,两年合计2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6万元/年,两年合计272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曹玉海 13507235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黄释娴、温飞飞、苏恩华13367259117/ 027-87816666-8403、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释娴

电 话:  1336725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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