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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南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名称)郧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南水厂供水工程(EPC)监理服务(标段名称)监理服务(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4-3-20 浏览次数:16

招标编号:HBYY-202310SL-007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郧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南水厂供水工程(EPC)监理服务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行审批【2023】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胡家营镇、柳陂镇、鲍峡镇、五峰乡 。

建设规模:新建江南水厂一厂区 1 座,设计供水规模 1.0×104m³/d。具体为:一厂区取水点位于胡家营镇东河水库,取水规模 10800m³/d,竖井分层取水方式;新建 10000m³/d 净水厂 1 座及配套设施、新建 DN500-DN300 配水干管,采用球墨铸铁管,长度共计 60.20km。新建 De250-De50 支管,采用PE 聚乙烯给水管和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长度共计 137.96km;新建加压站 25 座,采用一体化智慧泵房,采用无负压加压设备,配套安防、自控系统;新建 18 座高位水池,其中 40m³高位水池 4 座,50m3 高位水池 1 座,60m³高位水池 3 座,80m3 高位水池 4 座,100m³高位水池 6 座。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郧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南水厂供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单项验收、整体竣工验收阶段等的监理工作 。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服务期限:730 日历天,其中: / 。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9595.74 万元。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3名须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培训证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工程投资规模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供水类监理业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其他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近三年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贿赂评委或其他当事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等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近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https://wenshu.court.gov.cn);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备注:投标人应结合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书和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将保留对本项内容进行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4 日24: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

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 385 号           发开发区天津路 33 号 1幢 1-25-2       

邮政编码:442500                          邮政编码:442000                     

联 系 人:陆兴宸                          联 系 人:明星岑                     

电    话:15327969177                     电    话:131774527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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