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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化工园嫘祖片区5000m3/d工业污水处理及9000m3/d尾水深度净化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3-16 浏览次数:13

【项目概况】

远安化工园嫘祖片区5000m3/d工业污水处理及9000m3/d尾水深度净化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GJS0538-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4-00147

3、项目名称:远安化工园嫘祖片区5000m3/d工业污水处理及9000m3/d尾水深度净化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19.305759(万元)

6、最高限价:2019.305759(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处理规模为250m3/h(5000m3/d)的工业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450m3/h(9000m3/d)的尾水深度净化处理设施一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回水利用输水泵站及配套输水管网等。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并提供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⑤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⑥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承担的工作须在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各自资质可承担的范围内。
⑦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申请文件须由牵头方提交。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6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9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9日23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5、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6、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7、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8、文件下载时间以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yuanan.gov.cn/yasite/)发布为准。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远安县安泰大道46号

联系方式:18671794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2101室

联系方式:15335722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明慧

电   话:153357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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