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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充电桩工程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充电桩工程(HBSJ-201901FJ-01105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3-11 浏览次数:21


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充电桩工程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充电桩工程(HBSJ-201901FJ-01105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901FJ-01105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充电桩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6-420118-70-03-32217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长江广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光谷四路以西,神墩三路以北。
建设规模: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13400平方米,其中:8#楼、9#楼地上40层,高度122.85米;10#楼地上16层,高度50.85米;11#楼地上16层,高度52.95米;13#楼、14#楼地上31层,高度98.25米;15#楼地上31层,高度97.65米;16#楼地上31层,高度97.75米;12#楼(A、B两座)、17#楼(A、B两座)、18#楼地上32层,高度98.85米;社区、物业、文体用房地上2层,高度9.45米;社区医疗、养老用房地上1层,高度6.75米;配套商业地上2层,高度12.45米和12.75米。地下车库两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充电桩工程,投标人负责深化设计、设备制造、运输、供货、安装、线缆敷设、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以及缺陷修复等所有工作,本次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桩、配管、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智能小区电动充电桩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中铁十一局湖北广电项目施工现场。
计划交货期:30日历天。
  2.3其他: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产品质量:必须满足GB/15762-2020、03SG715-1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由项目部试验室提供具体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单位及总包的要求。2.设计图纸。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其他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安装达到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配合总承包单位达到“楚天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营业执照。②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③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该设备制造商向其签署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代理书。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与设备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业绩要求:拟投同品牌的充电桩近5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24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业绩)。 3.财务状况: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若没有全部三年的,应按成立以来的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二路中铁十一局集团湖北广电项目部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洪小维
联系人:
韩晓秋、余倩、陈曦
电话:
15927465286
电话:
027-888686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ongzidaili@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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