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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2-28 浏览次数: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2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明珠路跨罗家小河桥进行拼宽改造、新建保通钢便桥,同时对明珠路桥梁前后路段路基、罗河路交叉口范围内路基一并进行加宽改造。其中交叉口范围内改造明珠路90m、罗河路120m。改造拼宽桥长约29.9m、宽10.4m。新建保通钢栈桥长21m、宽5.5m。同步敷设雨污水、给水管线。

2.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明珠路与罗河路交叉口。

3.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和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4.履约期限: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目标

(1)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人员社保: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带人社部门电子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21〕2 号)第二章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之规定。本项目允许参与该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六、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柑桔示范场)

联系人:袁曦欣 

联系电话:15872641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基地北4号楼

联系人:欧阳东山、张家齐、张北南

联系电话:1997276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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