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23年国省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竹溪县2023年国省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次)(HBZH-202312GL-007001002)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ZH-202312GL-007001002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2023年国省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3〕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竹溪县境内丰溪镇、桃源乡、向坝乡 建设规模:清理塌方、疏通道路;修复挡墙及基础、增设护脚;恢复路面结构、标线;恢复路侧波形护栏、增设混凝土防撞墙;疏通涵洞、边沟,修复涵洞。(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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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清理塌方、疏通道路;修复挡墙及基础、增设护脚;恢复路面结构、标线;恢复路侧波形护栏、增设混凝土防撞墙;疏通涵洞、边沟,修复涵洞。(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5 合同估算价:89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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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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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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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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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 |
代理机构: |
湖北华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竹溪县城关镇 |
地址: |
竹溪县城关镇西关街F区3栋201 |
邮编: |
442300 |
邮编: |
442300 |
联系人: |
陶鑫 |
联系人: |
吴志梅 |
电话: |
15907280722 |
电话: |
1577109222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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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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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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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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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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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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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 |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 注:须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施工业绩。 | 注:近三年内指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日期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提供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除的除外); (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注:1、以上1-4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5-7项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2、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人 |
1、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交安B证); |
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人 |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B 类证书(交安B证); |
无 |
安全工程师 |
1 人 |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交安C证); |
无 | 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单位缴纳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社保参保证明和社保缴费税收完税证明。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