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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401FJ-012001001)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2-18 浏览次数:4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SJ-202401FJ-012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第一次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相关内容答疑如下: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要求“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是否包含扩建改造项目? 答:包含。 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持有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持有相关专业岗位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均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第6.2.4条:“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结算资料14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至承包人送审金额的70%,且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70%”。 问题: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支付比例是否过低且与进度款比例无异,可否提高至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9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第6.2.4条:“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后(内部审计及第三方审计),按审计结果结算”。6.2.5条:“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确定结算价的1.5%,承包人将1.5%的审定结算款(质保金)按学校财务规定汇至学校指定账户后,发包人按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工程款”。 问题:两条结合考虑,是否可理解为审计结果定案后发包人支付至100%,但承包人需另行支付结算价1.5%的质量保证金给发包人?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将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1.5%(质保金)按发包人财务规定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5、招标人是否提供每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招标控制价? 答:不提供,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7-67886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王帆、秦贝、董娜;027-86602235-808/807;wangfan@cwcc.net.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帆、秦贝、董娜 电 话: 027-86602235-80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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