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参加了多个标段投标,但未在标段编号在最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
(2)投标人参加了三个或三个以上标段投标。 |
2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3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4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5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6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仅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时无须提供)。 |
7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8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9 |
质量要求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10 |
安全目标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11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2 |
分包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13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4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无效或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未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证明以证明其资质证书有效。 |
15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6 |
资质等级 |
HYSJ-2标段和HYSJ-4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特大桥梁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HYSJ-3标段和HYSJ-5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
17 |
业绩 |
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5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4)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业绩要求中的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L>1000m或单孔跨径Lk>150m的桥梁。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HYSJ-4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4)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
18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
19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5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HYSJ-4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2)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5标段的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HYSJ-4标段的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3)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4)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业绩要求中的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L>1000m或单孔跨径Lk>150m的桥梁。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专业。
(7)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21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