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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XAZX-202401QT-004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25 浏览次数:26

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XAZX-202401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401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已由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1.23%其它(上级资金):38.77%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向阳湖镇
建设规模:拟建的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湿地保护工程:对湿地进行标识体系建设,其中安装宣传牌5套、警示牌50套、导示牌40套;监测巡护管理道路建设,其中新建道路15km(栈道 759m,绿道13535m),道路拓宽 5km;重点地区围网建设 10km;新建管护站点5 处;瞭望设施建设,其中新建观鸟屋200㎡、观鸟台2处。2、湿地修复工程:退化湿地地形整理 1127.7hm2;鸟类栖息地、繁殖地恢复:新建觅食地120hm2、隐蔽地 50hm2、夜栖地20hm2、巢址 8hm2,改造水源地2hm2;对滩涂湿地自然驳岸进行修复:其中驳岸退化湿地修复 61hm2,种植垂柳、水杉、杨树 1500 株;对湿地植被进行恢复,其中外来入侵物种控制500hm2,种植沉水植物48000㎡、浮叶植物8000㎡、50000㎡挺水植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
合同估算价:3573.36万元
  2.3其他: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桂裕
资源循环
科技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
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
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咸安
经济开发
区通江大
道57号
地址:
咸安区长
安大道6
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13307244232
电话:
133778456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1月25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响应各自资质要求,并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利润大于0元。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7.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工程项目经理资格

工程项目经理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 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及未在施建设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人 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及未在施建设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 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但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现场拟派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 工程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备注:1.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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