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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分拣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23 浏览次数:14

襄州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分拣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XZ-JSGC202401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州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分拣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期)已由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区发改审批【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州区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可回收分拣中心,设计规模等级为小型厂房,建筑面积2077.70平方米,计容面积4155.4平方米,结构形式门式钢架,跨度32米,建筑高度8.15米(鰤口高度),9.50米(建筑高度);配套建设室外工程(绿化、道路、护坡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跟踪服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合同估算价915.47万元( 其中包括设计费、建筑安装费) (2)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审,图审完成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 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州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xyxz.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人事局院内
    联系人:胡彦章
    电话:13972204955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环球金融城2号楼2单元810
    联系人:崔志成
    电话:1997296020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
    联系人:窗口
    电话:0710-2810660
    电子邮件:
2024年01月23日
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需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50%的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交的业绩均有效。

(4)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类)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类)的执业资格;(2)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 “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1)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提供身份证、缴纳月份为 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③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1)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4)提供身份证、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④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身份证、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⑤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投标人未按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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