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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湾一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1-19 浏览次数:14

【项目概况】

郭家湾一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GJS0601-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0052

3、项目名称:郭家湾一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总承包(EPC)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900(万元)

6、最高限价:39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该工程位于夷陵区欧阳修广场一期与中兴路之间,起点位于夷陵万达东侧现状欧阳修路,终点止于中兴路与规划五路交叉口,设计全长约444米,红线宽25m。项目设计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点击“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人员社保: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7月至12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带人社部门电子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21〕2 号)第二章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之规定。本项目允许参与该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13581499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13581499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林燕

电   话:1387254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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