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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吒溪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1-13 浏览次数:20

1、招标条件

秭归县吒溪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秭发改审批[2023]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秭归县水田坝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建设概况:包括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湿地净化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缓冲带修复工程:吒溪河缓冲带总长6448米。其中,左岸缓冲带总面积99378平方米,右岸缓冲带总面积65750平方米。

(二)生态湿地净化工程:人工湿地总面积89143平方米,生态净化湿地面积34038平方米。

(三)生态护坡工程:吒溪河生态护坡总长1147米,其中,左岸生态护坡长327米,右岸生态护坡长820米。

2.2本次招标范围:

野桑坪桥至三溪河村委会河段范围内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生态净化湿地、人工湿地建设、五座生态坝等,完成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 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详见初步设计平面布置图。

2.3履约期限: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从施工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合格)]

2.4工程质量目标:

2.4.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2.4.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施工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6、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采购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12日17时3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01月12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水田坝乡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水田坝乡

联 系 人:余先锋

联系电话:139976576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24号201室

联 系 人:李艳

联系电话:1354577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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