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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野三关镇铁堰线(玉米塘至堰塘湾)路基、路面改扩建工程(ESBD-202401GL-001001001)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5 浏览次数:13 |
巴东县野三关镇铁堰线(玉米塘至堰塘湾)路基、路面改扩建工程(ESBD-202401GL-001001001)招标公告 附录 2:施工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至少 1 个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附录 3: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附录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 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近 5 年内担任过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2.项目总工 1 名,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内担任过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 ”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附录5: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安全员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注: 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 类人员 ”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附录6: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 “五减一强化 ”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信用信息 ”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附录 7: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 “五减一强化 ”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 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附后)。
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 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 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 材料供招标人核验, 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 由“信用中国 ”等网站归集并合 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 8: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12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项目名称) ,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营业执照上注册日期为准);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 ,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 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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