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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鸦鹊岭镇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1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鸦鹊岭镇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3】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鸦鹊岭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建设生态湿地净化工程6000m2,水域生态修复136500m2,生态浮岛净化工程3900m2。

其他: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2招标范围

夷陵区鸦鹊岭镇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

2.3其他:

2.3.1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通过夷陵区鸦鹊岭镇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全面提升白河流域水质,使白河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3.2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并且本项目的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3.6、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8、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5、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注册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4日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会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大道

联系人:胡杰

电话:0717-72070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向宇航

电话:1737200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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