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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3-11-6 浏览次数:11

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专区进行报名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ZB-HF2023-16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500万元,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工程1、沿河两岸美化亮化工程:主要包含沿河两岸建筑美化工程,桥梁美化工程,观景平台改造工程等。 2、沿河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刷黑,路基、涵道、排水维修工程,鹤峰县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人行道、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工程,公交车站台标线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为监理服务采购,提供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及竣工后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同步(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6.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监理员 2名(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前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6.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 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自行办理湖北CA,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供应商登陆”,选择“湖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 21 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制作软件制作好投标文件内容后,点击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点击上传投标文件按钮,弹出上传投标文件页面, 在投标文件上传页面中点击上传投标文件可以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操作。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五、开启时间
1、时间:2023年 11月21日 9点00分后(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于开标当天,登陆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陆“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

2.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鹤峰县分散采购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3.本项目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询价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兴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思源小区B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0718-6105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

联系方式:15571891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18-6105516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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